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所有专业学费16500元/生·学年;住宿费13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被评为“国家奖学金”的优秀大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8000元;
2.被评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5000元;
3.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金额为特困、困难、一般困难分别为每生4000元、3000元、2000元;
4.学校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5.获得“南洋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1000元;
6.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并可在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7.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定后,学校给予一定的学费减免;
8.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参加“三支一扶”的可享受国家相应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992828
传 真:020-37987281
电子邮箱:nylgxyzsb@163.com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岳增玲
监督电话:020-37987238
传 真:020-37987835
电子邮箱:345060468@qq.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授权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本文地址:http://www.txglzx.com/zhiyexueyuan/192437.html
请遵守互联网相关规定,不要发布广告和违法内容
下一篇:潮州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怎么样
古龙镇初级中学
古龙镇初级中学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红星中学,其中几经易名,从1989年撤乡建镇后一直称古龙镇一中。学校服务十个村,四万多人,现有34个教学班,2039名学生,116名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113人,专任教师均达大学专科以上学历。